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伊家乡沙洲村**及罗坊至**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伊政函〔202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伊家乡沙洲村**及罗坊至**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为构建便捷、通畅、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排水体系、防范洪涝隐患,兼顾道路养护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所以建设**县伊家乡沙洲村**及罗坊至**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伊家乡沙洲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建罗坊至**桥段通组路2000米,路宽3.5米,并配套**波形护栏500米;改建排水沟3000米、宽0.4米,其中罗坊至**桥段1200米、**段1800米;改建**段排水管50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7.7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9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运输局(建交程〔2026〕4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改革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