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集团有限公司同翔高**PPP项目18-3科创大道(九坝溪路-新曦大道)、18-4科创大道(新禾路一九坝溪路)、25-2科创大道(滨**大道-智享路段)、20-1行勤路、14-2布塘南路综合管廊项目照明工程市政公用业务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要求: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是平台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凭证,否则无法投标,两者相互矛盾,且平台上不提交无法投标,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请投标单位以投标文件“三、投标保证金”页面截图上传系统作为凭证。标书代写
2、清单中项目编码 DL18-4-030****18001 和 DL15-1-030****18001两项,合计3台变压器,本次报价是否包含报装、报审费用
答:本次报价以招标控制价的备注说明为准:综合单价包含施工所含一切施工费用,其中包含报装、报审费用。
3、清单中项目编码DL18-3-040****01004项,项目特征描述为“两横臂智慧多功能杆(C2-12)”,科创大道(九坝溪路-新曦大道)图纸SG2-3-12,C型智慧多功能杆大样图,图纸中为三横臂。灯杆的具体样式以哪个为准
答:截图所示红线框出的位置是标志牌放置位置并非是灯臂,图纸实际为两臂灯,与招标控制价项目特征描述不存在冲突。
4、清单中项目编码DL15-1-040****02001,该项是否为分工程中所需的腊克线总量,路灯报价是否需要额外计算腊克线的费用
答:本细目项目特征描述中含腊克线,需综合报价。
5、招标控制价清单中同规格的 FVL-2.5 腊克线,招标控制价不同,是否应以3.94 元/米为准,并调整控制价总价
答:以线上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6、招标控制价清单中 SC80 管材,其中编码 DL023-1-01-4-1-3 分项,特征描述为 2 根管,应供的管材数量是否按 209.64*2 计算若管材数量为209.64*2,当前限价 67.96 元/米较低,申请进行调整。
答:以招标控制价提供的工程量为准,限价不予调整。
7、25-2 科创大道(滨**大道-致享路段)工程,拆除工程。1)拆除后是否由甲方回收是否运到由甲方指定的地点或交给指定的人选2)该工程合计拆除的灯杆数为(37+19)根还(37+19+10+14)根后两项使用的(10+14)根灯杆是否为拆除电杆分项中的灯杆
答:(1)拆除后物资由相关产权单位自行处理,运到甲方指定地点;(2)本工程拆除灯杆数量为(37+19)根;(10+14)是拆除电杆分项中的灯杆。
8、14-2 布塘南路(滨**大道-**中路)综合管廊安装及附属工程。1)GL-14-2-12-4-1 项图纸中无太阳能灯杆大样图,缺少部分参数(如口径、壁厚等),请甲方进行补充。根据图纸该太阳能路灯为施工临时照明,本报价是否包含灯杆的拆除(含基础)
2)GL14-2-12-4-3 项拆除双挑型不等高路灯灯杆,图纸中为迁移灯杆。该项是否只包含路灯拆除不含路灯迁移及新增路灯基础。
3)若为拆除灯杆,GL14-2-12-4-4 到 GL14-2-12-4-15 是否需要进行报价
答:(1)太阳能灯杆参数参考路灯大样图材料说明,报价以控制价项目特征描述为准;(2)本细目包含路灯迁移、利旧及新增路灯基础相关费用;(3)以线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报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9、图纸中路灯均需配备单灯控制器,其中科创大道(九坝溪路-新曦大道)图纸 SG2-3-1 道路照明及智慧多功能杆设计说明第四页,5.10 智慧照明系统,第一段提到“当地若存在或已在使用的单灯控制系统,本次新增单灯控制器及集中控制系统应与之相匹配兼容。”当地是否有正在使用的单灯控制系统若有,请提供具体的品牌或厂家。
答:请报价单位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并了解当地智慧照明系统情况。招标人:****
2026年9月 14日
| 1 | 18-3科创大道(九坝溪路-新曦大道)、18-4科创大道(新禾路一九坝溪路)、25-2科创大道(滨**大道-智享路段) 、20-1行勤路、14-2布塘南路综合管廊项目照明工程招标文件澄清通知.pdf | 1435.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