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周宁县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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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为完成**县年度声环境质量监测任务,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县声环境质量监测。

二、项目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项目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二)需具有环境噪声检测CMA计量认证资格,现场监测至少2人参加,凡开展噪声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取得上岗资格证。

(三)要求报价单位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要求报价单位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要求

县级市及县级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监测频次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规定。

其中: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每季度监测1次,每个监测点位每次连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测量60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正常工作日。

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监测点位监测10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监测点位监测20分钟,记录并报送20分钟的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五、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环境噪声检测CMA计量认证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价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9月18日18点00分前寄送至**县环城路120-1号****二楼监测站。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3-****997

联系地址:**省**市**县环城路120-1号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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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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