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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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防砂石盗采和违建巡查服务 |
| 项目编号 |
**** |
| 标(包)段名称 |
防砂石盗采和违建巡查服务 |
| 标(包)段编号 |
****001 |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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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一: 更正原因:磋商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证明材料--一、一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项即可):”表述有误。 更正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复印件); (2)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 (3)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 现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复印件); (2)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 (3)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5)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投标供应商为分支****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更正二: 更正原因:磋商文件“第八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四、综合评分表--履约能力--评分标准”表述有误。 更正前: 供应商2022年至今具有安保业绩的,每提供有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得6分,本项最多得12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现更正为: 供应商2023年至今具有安保业绩的,每提供有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得6分,本项最多得12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其余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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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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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 联系方式 |
135****1463 |
| 代理机构 |
**** |
| 联系人 |
彭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8-****6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