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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液体胺固化剂调和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液体胺固化剂调和技改项目
地点:**市金普新区海**街道金鹏四路1号齐化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厂区二车间邻甲酚醛环氧树脂装置原有闲置的调和釜、冷凝设备和部分输送泵,配套新增真空泵、输送泵、包装秤、中间储罐等设备,升级改造一套液体胺固化剂调和装置。改造后用于生产固化剂WD-0137(3000t/a)和 ENM-R01B(3000t/a)。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链接:https://pan.**.com/s/1HCT6Tz89Kw3dg-S1Gh2rYQpwd=xyck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张部长
联系电话:****7263-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