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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AI点金APP项目(AI算力硬件)项下标包一:AI算力服务器一”(项目编号****),现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分评分部分“产品技术指标(10分)”评审内容。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审: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详细的逐条****制造厂商等证明文件评分;未标记“★”号的非关键性指标,每有1项不满足扣2.5分,最高扣10分。注:标记“★”号不允许有不响应、部分响应、有附加条件的响应、负偏离,允许无偏离或正偏离,根据技术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表”中逐条详细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分评分部分“投标人业绩(6分)”评审内容。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审:自2023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1个类似本项目的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6分。注:(1)类似本项目是指:标包一:含有AI算力服务器产品的业绩。单个合同业绩的AI算力服务器金额总和不少于700万元。标书代写
(2)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及验收报告(双方盖章)扫描件,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关键信息,无法体现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买方(甲方)盖章,公章或合同章或买方(甲方)部门章均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余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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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