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图书馆新馆及福城、民治、**三个街道分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合同(A包)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图书馆新馆及福城、民治、**三个街道分馆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18层
联系方式:0755-****814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龙****社区东环二路8****广场B座20层2005、2006单元
联系方式:180****26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图书馆新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183
合同金额: 1004.9183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图书馆新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5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原合同条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1004.918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肆万玖仟壹佰捌拾叁元整),合同金额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成本、乙方所承担的税费、设施使用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2.经甲方同意,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服务费用应按照未履行部分的比例做相应扣减,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乙方应予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款项。 3.甲方按月支付款项,以乙方每月实际支出费用进行结算(具体根据甲方经费预算支出安排执行)。乙方每月下旬提交当月费用结算表(含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标准及相关凭证)、服务定期报告及等额发票实报实销,费用结算表和发票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要求,确保所有费用明细清晰、准确。若当月结算费用与实际支出有差异,双方应及时确认。确认无误后,可在后续结算中按照实际多退少补。 4.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的尾款在项目验收后结算,乙方提交各项费用结算表(含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标准及相关凭证)、服务总结报告及等额发票实报实销。 二、调整后的条款 1.2026年4月至7月,****图书馆(新馆)开馆时间延后影响,按照甲方实际工作安排,乙方服务团队部分岗位未足额配备人员,该部分对应的服务费用¥103.26333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贰仟陆佰叁拾叁元叁角陆分)予以核减,核减后的合同金额为¥901.654964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佰零壹万陆仟伍佰肆拾玖元陆角肆分),合同金额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成本、乙方所承担的税费、设施使用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2.经甲方同意,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服务费用应按照未履行部分的比例做相应扣减,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乙方应予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款项。 3.2026年4月1日至8月31日,项目已支付服务费¥293.581789万元,待支付¥608.073175万元。****图书馆(新馆)已正常对外开放,乙方服务团队岗位人员已足额配备。本着外包项目经费合理开支的原则,现就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服务费支付方式作以下调整:甲方按月定额支付款项,平均每月¥86.867596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捌仟陆佰柒拾伍元玖角陆分)。乙方每月下旬提交当月服务定期报告等资料及等额发票,发票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要求。 4.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的最后一个月服务费在项目验收后结算,乙方提交履约服务报告等资料及等额发票,发票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