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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35号令)、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向公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位于**县南渡**岸、**溪(**河)汇入口下游附近,项目起点位于**河汇入口处,****水厂现状取水头部下游约82m处,本次清淤面积约为127424.48m2,疏浚从防洪堤堤脚10m处开始,清淤底高程为6.81m,疏浚边坡为1:5。本次疏浚总量约为31万m3,其中87.4%为粗砂,约为27.08万m3;粉质粘土及其他占比为12.6%。2025年9月24日开工建设,2026年,5月7日完工,总工期约7个月。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对象:主要包括可能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征询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表1 公众参与调查表,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0898-****283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接收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9月2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
公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