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4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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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于 2026 年 9 月 7 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6 年 9 月 7 日****事务所作为管理人。为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查清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审计机构,对债务人开展破产清算财务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95984P,住所地:**市**区**西路62号,企业类型:****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旭。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审计工作内容 1、对债务人自设立至破产受理日期间财务账册、凭证等资料进行核查,开展破产清算专项审计; 2、清查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梳理应收款项、对外负债、或有负债; 3、核查股东出资情况,识别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 4、核查破产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有无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个别清偿等可撤销行为; 5、按管理人、人民法院要求出具破产清算审计报告,配合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法院问询; 6、其他与破产清算相关财务核查工作。 三、报名机构资格条件 1、****事务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证书; 2、****法院摇号的入册机构 3、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无法律规定回避情形; 4、具备破产案件审计业绩,能够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接受本案审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依法清偿; 四、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全部加盖公章) 1、报名回执(自行拟定,写明意向参与本案审计选聘); 2、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简历; 5、近三年破产清算 / 强制清算审计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报告封面复印件); 6、无行政处罚、无行业惩戒承诺书; 7、无利害关系及回避承诺书; 8、保密承诺书; 9、审计报价函(总价包干,包含人工、差旅、资料整理等全部费用); 10、其他能够证明机构专业能力的材料。 注: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 + 密封纸质版,纸质材料不予退还,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五、报名时间、提交方式 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7:00 止 提交方式:报名机构将全套纸质材料密封后邮寄 / 现场送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同时将全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邮件标题注明:【**博亿印染审计机构报名 - XX ****事务所】。 联系人:王显,联系电话:135****4355 六、评审方式管理人将结合机构资质、项目经验、人员配置、工作方案、报价等综合因素择优遴选,****法院备案。遴选完成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通知,未入选机构不再单独告知。 七、其他事项1、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本次报名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报名机构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3、本公告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管理人 2026 年 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