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9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6〕喜洋洋破管字第020号 2026年5月7日,****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09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李桂霞对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2026)豫09破申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于2026年6月9日作出(2026)豫0927破2号决定书,指****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年9月2日15时00分,****公司第一次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会议听取了《管理人执行职务情况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审查情况的说明并核查债权表》《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并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可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提案》《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表决,截至2026年9月7日24时在规定的时间根据收到的债权人“线下书面表决”材料,经管理人统计后,现将会议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法院确定4户债权人临时债权额为2,901,323.42元(包含有财产担保债权1笔债权金额2,300,112.26元),本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3户。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00%,同意人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同意人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同意人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关于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可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00%,同意人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五、《管理人报酬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户。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同意人数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示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