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医院运漕分院提升改造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13601.99 m2
地理位置:**市****社区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利用现状:****卫生院(北侧)、空地(南侧)
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0806)
委托单位:****
调查单位:**市****公司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3 年****中心卫生院,目前地****中心卫生院,南侧为空地。****人民医院运漕分院提升改造项目,正在进行用地报批工作,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医疗卫生用地(0806)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按照《****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要求,对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疑似污染地块管理以外的其它地块,原则上可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 .1-2019)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地块后期规划用地性质,本次调查应执行第一类用地标准。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 年7 月至9 月。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市****社区,地块**五里庭院,南至空地,****农贸市场,北至东大街,总占地面积为13601.99 m2。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通过对本次调查地块相关历史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的情况,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3 年****中心卫生院,目前地****中心卫生院,南侧为空地。****人民医院运漕分院提升改造项目,正在进行用地报批工作,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地块内无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历史,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和规模化种养殖历史。****卫生院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未有反映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有疑似污染痕迹。
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和农用地,部分区域为道路、学校、地表水系等。相邻地块为民房、道路、农贸市场、空地等,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地块外东南侧存在三家企业(****公司、无****公司、无****公司),无****公司已停产,其余两家企业均正常运营。企业运营期间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现场踏勘期间,我公司技术员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 和PID)对本次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表层土壤样品PID 读数显示为0.1-0.5 ppm,即数值均较低;XRF 重金属和无机物检测结果中,汞未检出,镉在两个样品中有检出,砷、铜、铅、镍、总铬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砷、镉、铜、铅、镍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的检测值未超过《**市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 -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对比,无明显异常。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