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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区2023年粮经复合示范****加工场) |
| 项目类型 | 农林开发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 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2023年粮经复合示范****加工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26年9月1日),10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反映,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