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34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古徐大道南侧、**南路西侧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8340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0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6IA0160 | |||
| 起始价: | 30026.52万元 | 加价幅度: | 125.110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在我县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不得使用违规资金,须出具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承诺或有关证明材料。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05日 到 网上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06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 到 网上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13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网上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10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10月15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用地面积以实地勘丈为准,项目按规划设计要点实施。出让合同签定后30日内缴至不低于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365日内缴清。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管道、管线、苗木、大棚、庄稼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地块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三)成交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为土地出让金(其中定金为土地总出让价款的20%),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不能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并处以成交价20%的违约金。)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建设南路60号
联 系 人: 徐青青 滕海涛 周梓云
联系电话:0527-****9440
开户单位: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