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南流江流域**段镇级入****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博住建函〔2026〕19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方胜****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南流江流域(**段****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原则同意建设南流江流域**段镇级入****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南流江流域**段镇级入****水厂提标改造工程,2608-450923-04-05-722326。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性质:**。
五、项目建设地点:南流江流域(**段)16个乡镇,具体为亚山镇、顿谷镇、**镇、菱角镇、水鸣镇、**镇、双凤镇、**镇、**镇、**镇、黄凌镇、那林镇、浪平镇、**镇、旺茂镇、三滩镇。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排污通道整治工程。针对镇区排水水质不能满足管理要求的41个未截污直排口,在**县南流江流域(**段)15个乡镇(亚山镇、顿谷镇、**镇、菱角镇、水鸣镇、**镇、双凤镇、**镇、**镇、**镇、黄凌镇、那林镇、浪平镇、**镇、旺茂镇)开展截污管线铺设及错接漏接管网完善,包括截污管线铺设、入户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等。**/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59.43公里,主要包括dn150UPVC入户管、dn200管、dn300双壁波纹管等,配套建设检查井、截流井等附属设施;顿谷、**、旺茂、水鸣、亚山镇破损管道修复、泵站重建纳入排污通道整治及破损口门修复一并实施。
(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工程。为保障排污口整治后污水有效处理,对16个乡镇(亚山镇、顿谷镇、**镇、菱角镇、水鸣镇、**镇、双凤镇、**镇、**镇、**镇、黄凌镇、那林镇、浪平镇、**镇、旺茂镇、****处理厂实施必要的提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
(1)工艺改造:将原“ACM生物反应器+AEW人工湿地”或“多级生态净化”工艺改造为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工艺。
(2)规模扩容:按水量平衡演算确定的扩容需求,改造后总处理规模由10400m3/d提升至17100m3/d。
(3)配套工程:新增污泥处理设施、臭气收集处理装置。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2764.3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用10589.85万元,其他费用1229万元,预备费945.5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八、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招投标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规范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管理,保障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资金生态效益。
十一、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行洪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稳定。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须完善的各项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