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充实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支撑力量,精准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要求,补齐一线监管技术短板,提升辖区工程质量管控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助开展辖区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专项抽测、结果复核等技术服务工作。现就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与本次征集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机构合法合规注册,至少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2项专项资质,持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二)服务期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照监督抽检工作要求开展现场抽样、试验检测、数据核查工作、出具工程质量抽检报告、抽测记录表、问题整改复核意见书等全套技术成果文件。
(三)被选定为**机构后,须服从东侨质安站统一工作调度,在规定时限内安排持有对应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检测技术人员到场开展抽检、复核工作。
(四)申报机构近一年内不得存在以下不良情形:
1. 存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检测、违规操作、出具虚假检测数据、虚假报告或不实鉴**论的;
2. 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检测业务、超资质范围开展检测服务等违规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3. 存在其他违反工程建设、检验检测行业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方式
我站收齐各申报机构意向函及全套申报材料后,将结合机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经验、检测场所位置等情况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常态化**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委托合同。本次**服务期限为3年。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技术服务费用按实际开展业务据实结算,单价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执行价格计费,每年统一结算一次。
三、申报材料提交相关事项
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请在规定时限内向我站提交《工程质量抽检技术服务**意向函》(详见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材料提交方式:纸质材料报送至东侨质安站,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人:刘永双
联系电话:0593-****093
接收材料时限: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2日
报送地址:**市蕉**陈普路10****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区)东侨质安站5楼522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仅为建立常态化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体系,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垄断服务及排他性约定,我站将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统筹调度**机构开展抽检服务。
(二)申报机构须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申报及**资格。
(三)服务期内**机构若出现检测失误、数据造假、推诿拖延工作、不服从监管调度等问题,我站将立即终止**协议,取消**资格,不再纳入后续服务采购范围。
附件:东侨开发区工程质量抽检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意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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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