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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重新审批**县文地镇坑塘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于2025年2月24日批复了《****改革局关于**县文地镇坑塘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博发改环资〔2025〕5号)。现因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你单位向我局申请重新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文地镇坑塘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性质:**。
五、项目建设地点:文地镇落地山队水塘、白石塘、牛板镜山塘、南凭村早禾垌水塘、章窝塘、周田村鱼塘等6个水塘。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稳定塘6座,配套管网工程。
(1)落地山队水塘:共**De110UPVC入户管3855m,DN225HDPE管2910m,DN315HDPE管625m,Φ315mm塑料检查井514只,Φ450mm塑料检查井156只,Φ630mm塑料检查井34只,Φ630mm沉泥井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Q=91m3/d),**池1座,De110PE管2544m,稳定塘998m2;
(2)白石塘:共**De110UPVC入户管599m,DN225HDPE管335m,Φ315mm塑料检查井76只,Φ450mm塑料检查井11只,Φ630mm塑料检查井3只,半圆形竖槽式跌水井1座(内部净尺寸:2.2m*1.2m*3.62m),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Q=11m3/d),**池1座,De110PE管1930m,稳定塘1693m2;
(3)牛板镜山塘:**稳定塘1523m2;
(4)南凭村早禾垌水塘:共**De110UPVC入户管1305m,DN225HDPE管1872m,Φ315mm塑料检查井174只,Φ450mm塑料检查井60只,Φ630mm塑料检查井23只,Φ630mm沉泥井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Q=31m3/d),**池1座,De110PE管3804m,稳定塘1719m2;
(5)章窝塘:共**De110UPVC入户管4605m,DN225HDPE管3342m,DN315HDPE管1205m,Φ315mm塑料检查井614只,Φ450mm塑料检查井221只,Φ630mm塑料检查井36只,Φ630mm沉泥井2座,释压井2座,****泵站1座(Q=10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Q=109m3/d),**池1座,De110PE管1272m,稳定塘416m2;
(6)周田村鱼塘:共**De110UPVC入户管630m,DN225HDPE管643m,DN50PE管116m****泵站与管网),Φ315mm塑料检查井84只,Φ450mm塑料检查井39只,Φ630mm塑料检查井2只,Φ630mm沉泥井2座,释压井1座,****泵站1座(Q=7m3/h),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Q=15m3/d),**池1座,De110PE管4788m,稳定塘711m2。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816.8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用1446.38万元,其他费用205.29万元,预备费165.17万元。资金来源: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八、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招投标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规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资金生态效益。
十一、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原批复文件《****改革局关于**县文地镇坑塘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博发改环资〔2025〕5号)作废。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须完善的各项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