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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川自然资发〔2023〕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雒城街道万寿街一段宗地确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确权宗地坐落于**市雒城街道万寿街一段,具体四至界限见附件,面积2559.552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测为准)。经核实,该宗地位于**范围内,且在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都为建设用地,宗地内部分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权证号分别为川(2018)**市不动产权第****992号、川(2018)**市不动产权第****996号,该宗地确定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实际使用情况。
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有关单位、个人对拟确定的该宗地所有权、使用权有异议的,可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在公告期内我局未收到异议的,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人民政府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邱杨,联系电话:0838-****358,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雁**路西四段3号****318室)
附件:拟确权宗地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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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