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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政府关于审批白马岭**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政报〔2026〕15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公司编制完成,经******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白马岭**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建设白马岭**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白马岭**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601-450923-04-05-312754。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性质:**。
五、项目建设地点:白马岭河流域的源头片区,包含沙陂镇大龙田村、乌石头村、引水角村、南塘高坡村、黄垌村、新屋地村、梦田村、外垌村、官腰垌村、下沙窝村。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水生态治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村内微环境整治工程3个模块,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水生态治理工程:(1)开展基底整理工作,其中基底整理工程约15049.73m3,清表工程约9456.94m2;(2)开展河底堆积物处理约15049.73m3;(3)开展生态护岸修复/加固工程约4135m3。
(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的10个自然村共建设11座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南塘村高坡村、黄垌村、新屋地村采用预处理+稳定塘+光催化工艺,下沙窝村建设两个处理设施,分别采用预处理+稳定塘+光催化工艺和预处理+高效厌氧生物反应器,其余村落采用预处理+高效厌氧生物反应器,总处理量共205m3/d,布设DN200HDPE管10032m、接户管PVC-U/D110 3885m;布设检查井381座;开展土石方工程8162.09m3;开展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约1174.89m2。
(三)村内微环境整治工程:(1)建设环保宣传栏42个;(2)开展堆存垃圾分类及处理600m3;(3)开展排水沟渠疏浚加固约1800m;(4)进行坑塘生态治理工程4座。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513.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用1149.56万元,其他费用267.11万元,预备费96.33万元。资金来源:2023年度**省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八、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招投标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规范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严守资金使用规定,保障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资金生态效益。
十一、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行洪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稳定。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须完善的各项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