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特色糯稻品牌升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策划)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贵**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1楼
成交金额:22.60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采购类 |
| 项目名称:**县特色糯稻品牌升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策划),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6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比
2.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803.00万元 设计费:25.00万元
3.公告日期:2026年9月7日
4.开标日期:2026年9月15日15点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6.综合评标法得分:86.70分
7.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县****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公司
地址:**省**市**县徐****财政所二楼201室、**省**市**县荆山镇南大街42号
联系方式:189****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科技创新园智能路8号华业园5栋
联系方式:177****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铁军(采购人代表)、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9****2259(采购人代表)、177****6665(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