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柳树洼地通村道路硬化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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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朝霞店子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市**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性质
地址 **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金生
项目周期 30天
招标类别 工程建设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其他 资金来源 其他 帮扶款81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柳树洼地通村道路硬化项目
挂牌价格 81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投标方条件 竞标者应为具****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其他描述 1、柳树洼地通村道路长200米宽4米,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最终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农交所收取的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3、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料、杂物,在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清理。 4、中标后,施工期间承包方的各种费用由自己承担,施工期间承包方如遇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负任何责任。 5、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持合法有效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税费自负。 6、中标方需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完成工程合同签订,逾期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额不予退还。 7、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8、工程完工后由发包方进行验收,在无人为刻意破坏的情况下,15天内无损坏,即为验收合格。发包方出具相关证明后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9、质量要求: 投标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指定地点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接受招标方监督。最后达到招标方验收标准。 10、质量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发包方进行验收,在无人为刻意破坏的情况下,15天内无损坏,即为验收合格。 1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00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0元(总价)
挂牌期 5个工作日
价款划入账号 021********012********00005
账户名称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6
招标公告
宝坻区朝霞街道朝霞店子村柳树洼地通村道路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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