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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9月 16日至 2026年09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南云五路11号光正科技产业园厂房A栋107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市**区联和街道南云五路11号光正科技产业园厂房A栋107建设,年实验表面活性剂250次。 |
| 环评机构 | **四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在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内VOCs应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