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批准公示)****新能源智能电控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新能源智能电控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社区6、7组,九华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布鲁环境****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汽车制动泵100万套、配电开关1万套。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一)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生****处理站(10吨/天)处理,尾水与冷却弃水、制水弃水汇合,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市碧水污水处理****公司(九华),委托深度处理;后期雨水的排放应符合**省地方管理要求(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
(二)废气治理。配电开关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作燃料,尾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相关标准后排放;打标、焊接废气收集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喷砂、下料切割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喷塑粉尘收集经旋风除尘+滤芯回收装置处理,电泳槽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粉固化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及经过滤器处理后的喷漆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及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后排放;熔炼电炉、砂处理线、落砂机、静压造型机、集中熔化炉、抛丸机及经静电除油处理的铸造机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射芯机、浇注机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或参照标准后排放;不同类型的废气如有合并排放则从严执行,4#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8米,其余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
(三)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四)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0980,邮箱:****@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