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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2026年省级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当青湿函〔2026〕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立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青**国家湿地公园2026年省级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青**国家湿地公园(巩河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湿地植被进行恢复和巡护步道维护,主要建设内容为:
1.湿地植被恢复。共实施植被恢复11.2亩,其中青龙洞天池修复面积9亩,内容为堰塘淤泥5000立方米,在空处适度补植菖蒲、荷花、千瓣莲等水生植物190株。周家台渡口修复2.2亩,主要定植米径3厘米的池杉165株。
2.巡护步道维修。共维修巡护步道3处,全长2220米,铺设不规则形状厚5-10cm的当地片石1050平方米,维修松动破损面积175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9.0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7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可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办公室****政府采购工程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关内容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抓好工程质量,加强工程安全,落实项目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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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