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双农领办发〔2026〕14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中晚稻深翻压茬;
2.水稻代烘干;
3.油菜旋耕开沟。
(具体要求见《**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方案》)。
二、遴选对象
符合本公告条******社、家庭农场、****公司,以及其他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申报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②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③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④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⑤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⑥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供销**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为促进服务市场公平竞争,每一环节承担服务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将服务申报材料****人民政府(管理局)初审。本县域以外注册的服务主体,可到任何拟申请承担项目实施****管理局)报名。
(二)乡镇推荐。****管理局)对申报主体资格、机具设备、育秧能力、服务能力、智能终端安装、带机入社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农业农村局**经济指导股、种植业股、农业**保护利用股、****联社、****中心、县经管站相关负责人)对推荐申报的项目服务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审,形成初步遴选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承担项目实施服务主体。
(四)公示确定。县农业农村局将拟承担项****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承担项目实施服务主体。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报名地点:****管理局****中心。
五、申报材料
申报时需根据《**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页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1.《**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荣誉证书、财务报表;
3.服务主体承诺书、征信报告(由金融机构出具,含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申报主体办公场所地址、机械厂房(照片);工厂(场所)证明;
5.申报主体拥有农业机械的佐证资料(农机设备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年检证明、机械牌照、登记证书及农业机械图片资料);“带机入社”机器的“带机入社”协议和相关档案资料;
6.农机手、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材料;
7.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8.智能终端安装及接入监管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务必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实现择优推荐。
(二)乡镇上报材料。1.主体项目申报表及主体申报材料(附件1);2.推荐报告及《**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推荐主体汇总表》(附件2)。
****管理局)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主****农业农村局******银行三楼301)。联系人:周学友;联系电话:199****4288。
附件:1.**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
2.**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推荐主体汇总表
****农业农村局2026年9月16日
**县社会化服务申请资料 **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推荐主体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