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项目位于**市三乡****工业园B栋厂****中心经纬度:北纬22°22′21.987″,东经113°24′50.268″),用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0平方米,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主要从事鞋类模具的生产,年产鞋类模具6000套。
本项目暂时还没达到原环评申报的生产规模,一部分生产设备暂未投入使用,拟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市三乡****工业园B栋厂****中心经纬度:北纬22°22′21.987″,东经113°24′50.268″),用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0平方米,实际总投资为5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10万元,主要从事鞋类模具的生产,年产鞋类模具5400套。
2026年9月15日,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公司、技术服务单位****等组成的******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中****公司)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打磨、抛光、喷砂工序粉尘采取工位处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废气、设备维修过程中磨刀头工序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以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金属粉尘及碎屑、布袋收集到的粉尘、废金刚砂包装袋、废金刚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沾有切削油的金属废渣、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市新****公司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
项目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了环境应急预案简化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市三乡****工业园B栋厂房一楼之一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135****1582
电子邮箱:****@zsxinyue.com
四、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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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