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2011年5月5日,****环保局、****环保局、****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对分沂入沭扩大工程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本工程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省**市,全长20.572km,是连接沂河、沭河两大水系,分泄沂河洪水使之东流入海的主要分洪道,上起沂河刘家道口枢纽彭家道口闸,下接沭河大官庄枢纽。主要建设内****广场开挖工程,大墩(桩号11+455)以下9.855km河道切滩复堤工程,拦河坝及裹头防浪墙加高工程,护坡工程,涵洞、桥梁工程,沭河固沙坎工程及堤顶防汛道路工程。工程实际总投资15558.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3.5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4%。工程于2008年10月16日开工建设,2010年11月建设完成。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通过拦渣、护坡、护岸、绿化等措施,对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工程防护和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施工单位采取了洒水降尘、密闭运输、加盖篷布等抑尘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絮凝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施工道路洒水,剩余部分排入总干排。施工期生活营地设置了临时垃圾贮存设施并集中处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工程不涉及搬**置,因工程占用耕地而产生的生产安置均安置在本村内,采用货币补偿,并将弃渣场复耕后供当地农民耕种。
三、工程变更情况
本工程无重大变更情况,仅是由于当地交通量较大,左岸堤顶防汛道路实际施工时加厚16cm,其宽度和高程均未变化。
附件:分沂入沭扩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分沂入沭扩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2011年5月5日,省****环保局、****环保局、****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对分沂入沭扩大工程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参加验收会的单位还有淮****研究所、****中心、****监测站、****研究院、设计单****设计院、施****工程处、**省治淮****管理局、**市沂沭河****管理局等单位的代表。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市沂沭河****管理局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和淮****研究所对工程验收调查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省**市,全长20.572km,是连接沂河、沭河两大水系,分泄沂河洪水使之东流入海的主要分洪道,上起沂河刘家道口枢纽彭家道口闸,下接沭河大官庄枢纽。主要建设内****广场开挖工程,大墩(桩号11+455)以下9.855km河道切滩复堤工程,拦河坝及裹头防浪墙加高工程,护坡工程,涵洞、桥梁工程,沭河固沙坎工程及堤顶防汛道路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2月获****总局批复(****),2008年10月16日开工建设,2010年11月建设完成。该工程实际总投资15558.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3.5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4%。
二、验收调查及监测结果
(一)生态环境
工程土石方开挖425.35万m3,土方回填22.08万m3,砌石7.32万m3,弃渣量403.27万m3,共设10个条状弃土区(大堤两侧)和1个废弃河道弃土区。弃土区场地平整135.94 hm2,管理单位建筑物施工完毕后场地平整0.08hm2。工程通过拦渣、护坡、护岸、绿化等措施,对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了工程防护和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
(二)大气环境
施工单位采取了洒水降尘、密闭运输、加盖篷布等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施工期监测结果,施工场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TSP的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规定。
(三)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絮凝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施工道路洒水,剩余部分排入总干排。根据施工期监测结果,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和参考标准《**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根据运行期监测结果,各监测断面的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的Ⅳ类和Ⅴ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现状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中总硬度和高锰酸盐指数监测结果超过Ⅲ类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
施工期声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营地设置了临时垃圾贮存设施并集中处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六)占地与移民
工程永久征地59.74hm2、临时占地98.93hm2。工程不涉及搬**置,因工程占用耕地而产生的生产安置232人,均安置在本村内。生产安置采用货币补偿,并将弃渣场复耕后供当地农民耕种。
(七)公众意见
第一次公众意见调查100%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第二次补充公众意见调查,81.2%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18.8%的被调查者对工程表示不清楚。
四、验收结论
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建议和要求
(一)运行管理单位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做好运行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水体交换与水质保护专题提出的相应的水质保护对策和措施以及分沂入沭防污调度方案,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动,防范环境风险。
(二)继续做好植被恢复、养护及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要****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
验 收 组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