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
你公司《****公司关于******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核准的函》(石供函〔2026〕1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满足永润能****公司****电站新增12600千伏安负荷接入需求,同意建设******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县高仁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
本工程由110千伏镇东变322间隔出线,线路全长21.13km,**线路长12.66km,利旧线路长8.47km。本工程导线采用JL3/G1A-240/30钢芯铝绞线,**46基角钢塔。电缆采用ZC-YJV26/35kV-1×400 mm2铜芯电力电缆,**电缆盘井12座,检查井、电缆接头井3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总投资1419.58万元,由****公司投资建设。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公司关于******电站35千伏用户接入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石供发展〔2026〕255号);
(二)《平****服务中心关于永润能****公司**高仁充换电综合能源服务项目35kV线路接入工程路径选线规划意见》(平自规发〔2026〕14号);
(三)《****文物局关于****电站35kV用户接入工程路径压覆文物情况的复函》(平文物函〔2026〕19号);
****地震局、****改革局、****武装部、******局、****运输局、****草原局、****水务局、****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政府关于线路路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2027年。
八、其他要求
****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六是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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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