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 标 题: | 关****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17****办公室)
通信地址:**市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基地建设项目 | **省延边州**市福洞镇民光村、福洞村 | **** | **省****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延边州**市福洞镇民光村、福洞村,****基地配套建设地下水源井8座,井口坐标:129°7′55.756″,42°33′47.684″;129°7′52.609″,42°33′41.539″;129°8′17.758″,42°33′58.850″;129°8′21.135″,42°33′59.713″;129°8′23.422″,42°34′0.698″; 129°8′24.550″,42°34′1.698″;129°8′30.421″,42°34′25.521″;129°8′38.984″,42°34′40.241″。项目日最大取水量421m3/d,6.3214万m3/a,总占地面积40m2,****基地内空地,均为设施农用地。项目总投资785万,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一)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抽水试验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灌溉,不外排。 (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区域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物料运输车辆遮盖篷布或封闭运输,堆场覆盖,洒水降尘,场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围挡等隔声减振措施,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水井井口加盖等隔声减振措施,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四)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废弃钻井泥浆、岩屑干化后****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生态恢复。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