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自然资规公(2026)04号补充公告
**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出让公告(嵊自然资规公(2026)21号)拍卖出让公告嵊自然资规条〔2026〕第36号地块区位图错误,具体位置和形状以卫星图为准;地块下载材料中,宗地界址图和宗地规划指标要求实际应为2026-36条件,文字部分见附件;如需规划条件附图用地******局工作人员(陈女士 0575-****9832)。
附件: ******酒店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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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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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嵊自然资规条〔2026〕第36号
2026年8月
一、地块概况
(一)用地范围:**用地边线,南至用地边线,西至用地边线,北至用地边线(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用地面积:11172平方米(折合约16.76亩)。
二、土地使用性质
用地性质:旅馆用地(B14)。
三、土地使用强度
(一)容积率:0.70-1.30;
其中地上建筑容积率:0.70-0.80;地下建筑容积率:0.0-0.50。
(二)建筑密度:不大于45%。
(三)绿地率:不小于15%。
(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块内允许开发建设地下空间,最大埋深不大于6.0米,地下空间不能作为住宅、商业使用,只能作停车、人防工程、机房、设备房、储藏间、配套服务用房等使用,该部分面积计入地下建筑容积率。
四、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竖向控制要求:
1.建筑高度:建筑高度不超过24.0米。
2.建筑层数:地上自然层数不超过4层。
3.建设高程:510.0米至560.0米(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4.室内外标高:地块临道路侧室外地坪与相应的城镇道路高差原则上控制在0.3米以内,特殊情况的可根据规划竖向设计确定。
(二)地上建筑及地下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详见用地红线图):
1.地上建筑基础及投影不得突破东侧、南侧、西侧、北侧用地红线。
2.地下建筑在保证城镇地下管线通行、周边建筑等道路安全的前提下,基础及投影不得突破东侧、南侧、西侧、北侧用地红线。
3.建筑退让应同时符合**、消防、环保、电力、燃气、交通安全等退让要求,并满足周边已建住宅和待开发地块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的**标准要求。(三)建筑与建筑间的间距要求:
1.建筑**间距控制: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建筑侧向间距控制: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四)交通出入口方位:
1.车行出入口:本地****车行出口,出入口设置离转弯半径直线段距离应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宽度不大于12.0米,消防出入口可根据消防需要沿路布置,具体按方案设计确定。
2.人行出入口:可根据方案设计确定。
(五)城市设计及设计方案要求:
1.建筑风格、色彩和材质控制要求:建筑立面、色彩、外墙装饰面用材应综合考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可根据方案设计确定。
2.土地受让方应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12﹞191号)及相关规范进行建筑设计。
3.建筑屋顶形式控制要求:可根据方案设计确定或者根据地块周边情况提出具体管控要求。
4.围墙退让和建设控制要求:本地块围墙可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具体样****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建设。
五、配建要求
(一)物业服务用房配建要求:本地块的物业管理具体按《**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执行。物业服务用房层数不超过2层,有独立的出入口。物业服务用房宜集中布置在出入口附近,除门卫外,其他物业服务用房应集中在一处布置。
(二)停车位配建要求:本地块停车配建可根据方案确定。
(三)用地红线内的所有配套设施要求:水、电、通信设施(集中配线交接间)、路(含道路无障碍设施)等,由土地受让方负责建设,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区内排水系统要求实行雨污分流。
(四)室外工程及环卫设施等配套工程要求:人行道块(含道路无障碍设施)、垃圾收集房、配电房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及环卫设施配套由土地受让方负责建设,并与周边道路和用地相衔接。
(五)市政管线:与城镇连接的管线实行埋地敷设,埋设位置在地面上应有明确标识,地块内未迁移管线由土地受让方负责。
(六)市政设施要求:土地受让方应当允许城市公共设施及管线(如水、电、气等)通行。给水、排水、信息、电力、燃气、供热、通信基站等市政设施按有关部门要求设置。
(七)其它配套要求:商业用房使用须经环保、工商等部门同意,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形象有影响的业务;底层商业用房在规划验收前应配套建设好水、环卫设施,安装好玻璃门。该地块内商业用房如设置餐饮服务用房,应明确设置范围,并配建专用油烟管道、隔油池,专用烟道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
六、基本要求
(一)本规划条件是审查设计方案的依据,建设、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本规划条件内容进行规划设计,用地红线及规划条件明确的内容不得改变。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明确的规划指标不得突破。
除本规划条件明确事项外,未明确的事项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文件要求执行。其中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绿地面积的计算以及建筑层高的控制应按照**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J33/T 1152-2025)及《**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试行)》(浙自然资函〔2024〕15 号)等文件执行。土地受让方应按《**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嵊自然资规〔2022〕28号 )规定实行综合测绘。
(二)本地块方案应由具有建筑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加盖设计资质章后上报审批。上报方案时,除按相关规范要求须上报的内容外还应包含地块的景观规划、夜景亮化、沿街商铺店牌、楼宇标识设置以及与城镇管线的衔接方案(涉及专项部分须征得相关部门意见)。
(三)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包含其配建停车位)不得分割销售(转让)。
(四)建设项目按正常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同时申报竖向、绿化、市政管线等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规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其它费用不在地价内)。
(五)本地块容积率按地上建筑容积率和地下建筑容积率分别计算。根据****印发的《**市关于优化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的实施细则》嵊自然资规〔2025〕136号贯彻实施。
(六)本规划条件附用地红线图、意向总平面图各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七)本规划条件及说明由****制定,并以****的解释为准。本规划条件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土地出让确认书的,自行失效。
七、其他要求
(一)工程开发建设期限一般为3****政府另有明确规定的按要求执行),土地受让方超过规定建设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的相关要求执行。(本条款由****建设局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和要求,具体按照《**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绍市建设〔2022〕6号)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本条款由****建设局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四)人防设施“配建指标、防护等级、战时功能、易地建设”等建设要求和指标严格按照《**市人防工程产权登记和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绍市人防办[2021]22号)文件执行,人防工程产生的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容积率(本条款由**市人防办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五)5G等通信设施应按《建设工程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33/1239-2021)、《**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绍数经发〔2019〕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5G 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19〕125号)文件执行(本条款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六)地下空间开发要求:为保证地下室开挖施工安全并加强工程渣土管理,项目开工放样前应编制地下室开挖施工方案和渣土转运方案,****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审核同意。
规划条件附图:用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