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6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通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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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680300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09-16
****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6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焊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里山片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6061.59平方米,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购置安装焊管机生产线2条,形成年产5万吨焊管生产规模。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转运、建材切割、建材焊接、车辆运输扬尘。整个施工过程由于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时间较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污染较小。施工期工人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油烟废气。

2、废水

施工人数平均10人/d,施工时间约6个月,施工人员不在场区内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舆洗废水,用水量以15L/人﹒d计,则施工人员用水量为0.15m3/d,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27m3。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人员在整个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预计为0.12m3/d,21.6m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园区污水****园区****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由于设备均安置于厂房内部,设备安装、调试噪声具有间歇性且持续时间较短,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次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②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③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过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由于设备均安置于房间内部,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经过房间隔声后能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标准。

4、固废

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一些废包装。

①主要来自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废金属等杂物。这些固体废弃物能回收的尽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污染环境的因素,可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或减轻其污染,使其达标排放,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扬尘等问题也会消失。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项目****园区里山片区,项目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达标区。

(2)项目生产过程中焊接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集气罩+烟尘净化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到厂房内,不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空气自然稀释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生产线全部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无组织粉尘可沉降于厂房内部,本次评价采用“环安科技在线模型计算平台”估算模型对项目建成后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4)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

综上,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现有****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为冷却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园区****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并满足氨氮、总磷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大的影响。

3、噪声

项目产噪来源主要为车辆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交通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机动车噪声值一般在80~85dB(A),为减轻运输对居民的影响,环评要求:a.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项目内禁鸣喇叭,设置禁鸣标识,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进入项目内车辆的停车秩序等措施,能有效降低车辆噪声10~15dB;b.合理安排运输车次和运输时间,避免道路拥堵,在敏感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路牌;c.加强对运输汽车驾驶员的管理,汽车临近沿途村镇路段时要减速行驶(≤10km/h)、禁止鸣高音喇叭,将运输时间控制在06:00~22:00时范围。设备噪声主要为开卷、高频直缝焊管机、除尘风机、飞锯、空压机等,所有噪声源均位于相应的厂房内,源强为70~90dB(A)之间,噪声控制为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营期厂界东、南、西、北面昼间最大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是可行的,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包装、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焊渣、边角废料及切割碎屑、除尘灰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不合格品回用于产品打包带,循环水池金属沉渣定期清掏,每次清掏**行浸出毒性检测,按照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相关方法进行浸出浓度鉴定,若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标准浓度限值,则作为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否则可以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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