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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年产35万台汽车变速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查的报告》(〔2011〕第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办事处项目集中区内,现有厂区东南侧760m处,建设年产35万台汽车变速箱项目。项目总投资9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6万元。建设涂装车间、变速箱体机加工车间、箱盖机加工车间、轴类机加工车间、装配车间、包装车间、配套件库、半成品库、成品库、综合仓库等生产构筑物,建设变电所、空压站、办公楼等公****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项目热处理依托现有工程,所用齿轮来自现有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2004-2020年)和**工业新区规划。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我厅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今后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废气为喷涂车间、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含二甲苯、丁醇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漆漆雾由水旋器捕捉,并与含漆雾聚凝剂的循环水接触,去除漆雾。尾气与流平室废气合并后再经过排气筒内设置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烘干采用电加热方式,烘干室内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去除率不得低于90%,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丁醇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丁醇无排放标准,参照甲醇执行)。
(二)按“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喷涂废水、清洗废水、地面****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外排至项目区雨水管网。设置200m3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三)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音、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减少物耗、能耗、废弃物产生量,并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六)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处理厂COD量控制在8.16t/a以内。
(七)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防止生产过程和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按报告书所提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本项目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测。
(八)对废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系统、危废堆场等地面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治污染地下水。
(九)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涂装车间外100m,在此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新的居住点等敏感建筑物。
三、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并在试生产期内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环保局、****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