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进行审查的请示》(东金矿字〔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总投资6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主要新增Ⅱ矿体和现有Ⅰ矿体和Ⅲ矿体向深部延伸开采,开采海拔标高为+80m至-400m。扩建工程依托现有工程,由主体、辅助、公用、配套及环保工程等组成,Ⅰ矿体**地下1#盲斜井;Ⅱ矿体**主斜井、2#风井、地下2#盲斜井,Ⅲ矿体**地下3#风井、地下3#盲斜井。选矿工程依托现有生产系统。扩界后项目工业场地总占地约5.43公顷,新增工业场地1.68公顷。项目建成后新增原矿石开采能力18万吨/年,全公司年产原矿石30万吨,铁精粉7.95万吨,服务年限为13年。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和今后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矿井涌水、井下充填汇水和湿式凿岩汇水经井底水仓二级沉淀处理后,一部分用于井下开采洒水降尘、湿式凿岩除尘、选矿厂补充用水。剩余部分排入稻屯洼,外排废水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选矿厂补充用水,不得外排。
(二)项目不得建设燃煤、燃油锅炉房设施,冬季采暖采用空调。通过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等方式,防止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过程粉尘污染。采取尘源密闭,安装袋式除尘器等措施,控制破碎、筛分等选矿作业过程颗粒物污染。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洒水、设置绿化带等方式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和扬尘产生。工业场地边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优化工业场地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禁止矿物运输车辆夜间运输,工业场界昼夜间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东场界4类)标准要求。
**爆破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有关规定进行,采取多排孔微差爆破方式,减少一次炸药用量,禁止夜间凿岩和爆破,减少爆破振动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四)落实废石全部综合利用的措施,掘进废石直接充填采空区;选矿废石作建材综合利用;尾矿砂及降尘灰部分用于充填采空区,剩余部分全部作为水泥辅助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临时废土、弃石堆场、尾矿填埋场的建设、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五)落实报告书中的回填计划、回填方案和充填要求,确保充填料供给,及时回填采空区。并对采区地表进行定期观测,严防地表变形和对隔水层和基岩地质结构的破坏,发现地表变形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六)制定生态恢复规划,加大生态保护和恢复力度,做到及时复垦,以减少工程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生态破坏。本项目矿产**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应参****总局2005年9月发布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七)注重运营期环境监测,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细化并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水土流失、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和不良生态影响。
(八)规范排污口建设。粉尘排放口、尾矿填埋场和临时废土、弃石堆场等须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九)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环保局负责对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四、该项目建成后,你****环保局书面提交项目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并在三个月试生产期内按规定的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你公司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运行中发生不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要求的,你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厅备案。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环保局、****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