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乙酸钠、葡萄糖、氢氧化钠、柠檬酸、次氯酸钠、盐酸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价(元) |
| **** | **市宝****社区新桥三路19号宏海汇盈大厦906 | ****21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 | 两年合计暂估数量(吨) | 中标价(元) |
| 1 | 液态乙酸钠 | 佳耀牌 | 乙酸钠含量≥20%等,其余详见投标文件 | 23444 | ****217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鸿志、余佩杭 |
| 评审专家: | 郑炎平、许俊鸽、叶冰玲、黄小健、肖晓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各采购包中标人以暂估数量的二年中标总价为基数,按招标服务收费标准50%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总金额(万元)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500的服务费比率1.1%,500—1000的服务费比率0.8%,1000—5000的服务费比率0.5%。
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北尚支行
账 号:117********00307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服务费:75081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其中**锦****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总磷(以P计)的质量分数/%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其余各投标文件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市**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邮编:350014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6738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汇龙大厦)15层
邮编:350013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