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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三十岗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8日
三十岗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十岗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8日
更正事项:□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 □磋商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6日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车辆配置评分项“电动三轮车及巡逻电动车为非机动车,无法提供行驶证,提供出厂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的提问”。
答:若供应商提供电动三轮车及巡逻电动车的,无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与机动车保持一致。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标书代写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181号
联系方式:韩主任
电 话:0551-****5972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0551-****3226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