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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765626T | 建设单位法人:柴树锋 |
| 范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辽东湾新区 |
| **省**辽东湾新区一号路 |
| ****焦化系列提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辽东湾新区 **省**市辽东湾新区**辽东湾新区 |
| 经度:121.996005 纬度: 40.****082 | ****机关:****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4 |
| 辽滨行审〔2023〕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6-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 |
| 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765626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百****公司 |
| ****1103MA0YEE109M | 验收监测单位:**晨雾环境****公司 |
| ****1100MA0YTDHR0Q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01 |
| 2026-08-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7If7jQ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现有柴油分馏塔和汽提塔进行改造,并新增污油罐、柴油过滤器、泵类设备,进一步通过汽提脱除柴油中的硫化氢;同时对该装置分馏塔和放空塔塔顶分别增设破乳剂注入计量撬,开展焦化酸性水净化改造,将酸性水导入新增沉降罐,进一步分离酸性水中的油与焦粉。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与环评阶段相比,只在接触冷却塔顶部(与分馏塔共用)增加破乳工序,其他改造部分未建设。环评中“技改后对焦化分馏塔侧线柴油(轻质燃料油)进行脱硫化氢处理,采用蒸汽汽提的脱硫方式,使含硫污水排放量增加”相应的工程内容,后续不在继续建设。同时验收阶段产生的含硫污水直接送至酸性水汽提装置进一步处理。 |
| 厂区酸性水汽提装置剩余含硫废水处理量为115.959t/h,本次技改新增含硫污水量极小,直接输送不会冲击装置运行,出水水质仍可稳定达标;简化污水沉降罐工序未加重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焦化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排气筒高60米,有在线监控设施; 依托的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经碱洗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70米,有在线监控设施,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滤池法处理后分别经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储均采用氮封目投产后,要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及时修复。严格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通知要求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本项目建设及营运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利用厂区现有的其中6眼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中基本项目和特征项目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并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你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本项目运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鼓风机、各种泵类等,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加氢催化剂、废保护剂、碱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浮油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依托厂区现有2座(2x1313.8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超量、超期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焦化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60m高排气筒排放,有在线监控设施; 。监测表明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厂界监测达标;已委托专业监测单位对本项目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已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定期检测、及时修复、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已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废气排放口、监测口;企业厂区已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优先回用,含油废水、含硫废水经处理后最大限度回用,含盐废水进行适当深度处理,污染雨水收集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利用地下水监控体系,已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本项目可利用厂区及周边设置的现有26眼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中基本项目和特征项目进行监测;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项目对引风机、鼓风机等,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次技改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不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暂存场所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标准相关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依托工程7万t/a硫磺回收装置(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扩容改造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经碱洗处理后经70m排气筒(DA10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7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经碱洗处理后经70m排气筒(DA007)排放。 |
| 7万t/a硫磺回收装置(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扩容改造装置)已停工,为确保100万t/a延迟焦化装置产生的废气得到有效处理,实际依托7万t/a硫磺回收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61.3613 | 10.151 | 0 | 0 | 0 | 271.512 | 10.151 | |
| 1905 | 0.0052 | 1905 | 0 | 0 | 1905.005 | 0.005 | |
| 190.5 | 0.0001 | 190.5 | 0 | 0 | 190.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17.5 | 0.001 | 317.5 | 0 | 0 | 317.5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10.46 | 0 | 1562.44 | 0 | 0 | 110.46 | 0 | / |
| 165.69 | 0 | 2054.3 | 0 | 0 | 165.69 | 0 | / |
| 22.09 | 0 | 340.59 | 0 | 0 | 22.09 | 0 | / |
| 0 | 0 | 3045.49 | 0 | 0 | 0 | 0 | / |
| 1 | 依托厂区现有 650m3/h****处理站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 - 2008)中的表2****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要求;pH值执行《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 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 依托厂区现有 650m3/h****处理站 | 废水排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修改单(2024年)表1中“间接排放”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该标准中未规定项目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处理厂的收集管网系统的污水”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 1 | 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低氮燃烧 +1根60m高排气筒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及 修改单(2024年)表 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低氮燃烧 +1根60m高排气筒 | 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72.3~85.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1.6~1.9mg/m3,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其修改单(2024年)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依托工程7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碱洗处理 +1根70m排气筒 (DA101)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执行《石油炼制工(GB315业污染物排放标准》70 - 2015)及修改单 (2024年)表4大气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H2S执行《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浓度限值 | 依托工程7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碱洗处理 +1根70m排气筒 (DA007)排放 |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7-2.5mg/m3(标准20mg/m3);SO2未检出;NOX未检出;硫化氢排放速率0.01-0.0636kg/h(标准5.2kg/h),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依托工程650m3/h污 水处理站:除臭装置 (生物滤池法) | 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 - 2015)及修改单 (2024年)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H2S、NH3、臭气浓 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 | 依托工程650m3/h污 水处理站:除臭装置 (生物滤池法) | 由检测结果可知,废气中硫化氢排放速率为0.00002-0.0022kg/h(标准0.32kg/h);氨气排放速率为0.025-0.116kg/h(标准4.9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51-416(无量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21mg/m3(标准4mg/m3)、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46mg/m3(标准15mg/m3)、二甲苯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78-8.77mg/m3(标准120mg/m3)。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修改单(2024年)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3类标准限值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本项目建设及营运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利用厂区现有的其中6眼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中基本项目和特征项目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并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你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本项目运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 已落实。 本项目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利用地下水监控体系,已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本项目可利用厂区及周边设置的现有26眼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中基本项目和特征项目进行监测;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
| 1 | 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加氢催化剂、废保护剂、碱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浮油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依托厂区现有2座(2x1313.8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超量、超期储存。 | 已落实。 本次技改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不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暂存场所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标准相关要求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配备足够的应急发电设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设备可有效使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大气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根据工艺要求及装置安全等级,设置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事故情况下可以紧急切断装置进料,减少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防止事故气态污染物向环境转移。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罐区设置围堰依托厂内现有的2座(2x23000立方米)事故池,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设置总阀门,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本项目运营前需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已落实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同时2024.11月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备案,文号为211162-2024-031-H。备案的应急预案已包含本次验收内容。 |
| 依托的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经碱洗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70米,有在线监控设施,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的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经碱洗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70米,有在线监控设施,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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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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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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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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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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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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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