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1日,****法院作出(2026)云0114执恢80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就申请执行人********联社**信用社(以下简称“**区**农信社”)与被执行人**裕****公司(以下简称“**裕顺地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对被执行人**裕顺地产名下的24宗不动产(以下简称“案涉资产”)进行强制管理,并指定******事务所担任案涉资产强制管理期间的执行管理人(以下简称“执行管理人”)。
为公允确定案涉资产市场租金标准,保障资产招商运营程序规范合法、价格透明,切实维护抵押权人及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经执行管理人请示,****法院于2026年9月3日作出(2026)云0114执恢808号之一《执行管理人复函》,同意执行管理人以询价方式招选租金评估机构,提供案涉资产市场租金标准评估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及《****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招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选要点速览
项目名称|“****”强制管理案件资产市场租金标准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市**区斗南街道环**路52号****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5586.07㎡(地上20147.57㎡,地下车库5438.5㎡,资产明细见附件一《案涉资产基本情况表》)
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11日(用于确定招租底价或租**平)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9时整至2026年9月20日下午5时整(自询价函发布之日起五日内)
报名地点|**市**区**东路21****广场办公楼L62层
本次招选服务内容包括现场查勘、出具报告、说明解释、补充评估等:中选机构须现场实地踏勘核查案涉资产实际现状,调研研判区域不动产租赁市场行情,依规选用合规评估方法测算确定案涉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租赁价格;并在服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租金评估报告》(载明价值时点、评估方法、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及适用期限等),为执行管理人制定招租方案、确定租金底价提供专业依据。
有意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以下路径进行报名: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21****广场办公楼L62层
联系方式:柳加乐 188****7951
特别提示:
参选机构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或取得备案等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评估机构;可指派不低于2名具备商业地产租金评估执业经验的估价师参与承办工作;具备不低于3例商业地产租金评估业务经验,****法院执行程序及破产程序中资产租赁、处置评估业务经验的优先。
参选机构须规范填写《****强制执行管理人选聘租金评估机构申请表》(详见附件二,载明服务费用报价,报价应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含税价,并列明收费依据)。报名资料1套,应标明序号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纸质参选文件及盖章电子版(PDF格式拷入U盘)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对刻意隐瞒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为便于各评估机构了解本次招选安排、有序参与服务报价,执行管理人依据询价函内容,就报名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指引。请各参选机构仔细阅读,并按照指引要求完成报名。
(一)申报材料
申请选聘的评估机构,需规范填写《****强制执行管理人选聘租金评估机构申请表》,并按以下顺序装订并提交参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及无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4.拟派本项目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简历、业绩材料;
5.参选机构商业地产租金评估的业绩(荣誉)、典型案例证明材料;
6.针对本服务项目的评估服务方案(含评估工作流程、人员安排、报告出具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
7.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二)评审与中选
执行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届满后,结合各报名机构的专业资质及业务能力、项目团队构成、类似项目经验、服务方案和收费报价合理性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拟聘用的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和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由执行管理人依规与中选评估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委托合同。
中选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执行管理人有权从参选单位中另行确定中选机构;如仅有一家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执行管理人有权将该机构确定为选定的评估机构。
(三)其他事项
参选机构应对在执行管理活动中知悉的案件信息及各方当事人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中选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估,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中选机构,执行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参选费用自理;询价函未尽事宜,由执行管理人与中选机构在服务委托合同中另行约定;询价函最终解释权归执行管理人所有。
专此公告,诚邀各单位或机构参与服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