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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8月17日对《**市**庄选****铁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该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规划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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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
联系地址:**市**区车雷街69****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091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