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学校专用校车运营服务(2026-2027年度)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学校专用校车运营服务采购,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接送长罗村,新洪村,中墩村、东黄****中心学校就读,约120名左右学生。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服务期内本项目的运营与管理权以及安全运营义务。服务期:2026-2027学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9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为了最大限度保障乘车学生生命健康安全,切实保证校车管理和服务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小学生乘车要求的安全技术要求,校车运营需具有有效的道路旅客运输资质证书或是****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是**区内符合国家****公司,是唯一响应本项目服务配套要求的公益性企业。
②****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管理团队和驾驶员队伍,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区**、交通、教育局****工作部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落实到位,校车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③自我区校车安全工程实施以来的校车运营服务均由****提供,驾驶员已经十分熟悉校车线路和工作流程,提供较好的服务质量,无上报责任事故、无服务投诉事件。
④综合考虑到我镇学生接送上下学的安全及重要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适用上述条件中的第一点。
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耿城镇商业街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本项目将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谭家桥镇
联系电话:0559-****121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区**国沁园12栋楼S5号
联系电话:0559-****852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