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现场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县乔木乡**村田畈组、红东组(天屋村山场)林木。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的林木位于**县乔木乡**村红东组、田畈组,本次转让的树种为其他软阔类树木,具体采伐情况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林木采伐许可证号 |
四至范围 |
树种 |
面积 (亩) |
采伐株数 |
采伐蓄积 (立方米) |
出材量 (立方米) |
| 1 |
**县乔木乡**村(天屋村山场)林木 |
**县采字[2026]459号 |
**涝田与毛竹;南至房屋及杂树,****小学及杉木;北至采伐迹地。 |
其他软阔类树木 |
118.70 |
853.6 |
495.1 |
|
| 合计 |
118.70 |
853.6 |
495.1 |
|||||
2、关于转让标的具体采伐情况详见《林木采伐许可证》(**县采字[2026]459号),关于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详见《乔木乡**村天屋村山场林木价值委评报告书》(江汇林评字(2026)S第003号)。
(三)特别提示
1、受让方在进行林木采伐及运输时,仅限使用现有道路,原则上禁止**、扩建、改建任何作业便道或临时运输道路,若现有道路确实无法满足林木采伐和运输作业需要的,受让方须与转让方协商,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由受让方自行修建作业便道或临时运输道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自受让方完成林木采伐及运输工作之日起15日内,受让方须将其修建的作业便道或临时运输道路恢复至原状,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交纳的采伐保证金,并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2、受让方在进场采伐前,须向转让方上报采伐、装载运输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采伐方式、装载运输、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经转让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本次林木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县乔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转让方
****。
四、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2、评估机构:******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6年9月1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乔木乡**村天屋村山场林木价值委评报告书》(江汇林评字(2026)S第003号)。
5、评估对象:****委员会田畈组、红东组(天屋村山场其他软阔类树木)。
6、评估结果: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9月1日,在满足报告设定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委托评估的乔木乡**村天屋村山场的林木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捌仟捌佰贰拾肆元整(人民币118824.00元)。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人民币118824.00元。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
(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4)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县乔木乡东****联合社。
开户行:****银行乔木支行。
账号:200********566****00013。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7: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在竞标中未竞得标的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银行账户:
(2)在竞标中竞得该标的的,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划拨到标的款项中。
(五)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下报名,(汪铸芸:188****6922)。
咨询人:黄卫平,联系电话:188****1035
2、受****委员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现场报价。
受让方应于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委员会《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八)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元。
竞价地址:****政府
现场竞价时间:2026年9月24日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