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区域智慧警务建设柬埔寨金边市视频监控分析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9月16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9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标准 | 质量保证期 |
| 1 | **** | 小写:****9688.00 | 签订合同后27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必须符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标准。确保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完好的货物,铭牌标识应当规范、清楚、正确,通过了必要的试验和检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 交付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3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 2 | ******公司 | 小写:****8688.60 | 签订合同后27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招标人指定地点(柬埔寨金边)。 | 必须符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标准。确保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完好的货物,铭牌标识应当规范、清楚、正确,通过了必要的试验和检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 乙方交付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3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期承诺超过3年的,乙方按生产厂家承诺执行质量保证责任),并执行国家三包政策。质保期内除使用人员操作错误等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产品损坏外,乙方应负责维修及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及人工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外,乙方承诺按成本价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 ”。 |
| 2 | ******公司 | ****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 ”。 |
二、其他
1、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代理机构实名书面提出(联系人:孙艺昕,联系电话: 0871-****0976、183****5051)。
3.本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2015〕299号文件和《**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规定对应《**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公式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下浮40%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78095.00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澜沧江—湄******中心
地址:**省**市**区广福路1097号
联系方式:0871-****2388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孙艺昕、刘心田、王**、严童
电话:0871-****0976
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