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食品厂厂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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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食品厂厂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食品厂厂区改造工程)总承包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507-220203-04-01-634269)以备案流水号:202********203****3348进行登记备案,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面积约1208.46平方米,拆除食品厂厂区既有建筑,**经营性房屋若干,凉亭、绿化、管线、铺装等。

2.2建设地点:**市**区。

2.3计划工期: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后续设计服务、全部**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2.6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45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由相应资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13日,到**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电子标服务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2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标书代写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朱雀山****博物馆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曲鹏成

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137****8312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区雾凇西路百业汽配城A8-6号

联系人:季晓超、杨立军

电话:180****3041

****管理部门:**市****建设局

地址:**市**区**路5号

电话:0432-****1990

八、**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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