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与质量,保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一批专业能力强、信誉优良、服务规范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我校各类采购项目代理工作,确保招标采购项目顺利实施。
二、入围数量及服务有效期
本次拟入围招标代理机构3家****学校实际工作需求酌情调整),入围有效期为三年,自入围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重新组织遴选工作。
三、入围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承接本校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全品类采购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合规采购文件;依法依规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组织开展项目答疑、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协助学校完成合同签订、项目备案;配合处理采购项目质疑、投诉答复及相关异议协调;负责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归档,以及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招标代理相关工作。标书代写
(二)专业能力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稳定,具备招投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招标代理从业经验。须提供团队人员资质证书、养老保险等材料。
2、熟悉国家及地方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业务流程,具备完善的招投标代理业务操作流程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需提供相关制度文件作为证明。
3、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服务类项目。须提供相应案例的代理协议、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全套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材料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交存储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的U盘1个。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行留存底稿。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全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时提供近12个月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6、信用状况证明材料:申报机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完整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包含项目服务流程、质量管控措施、人员保障方案、时效承诺、保密承诺、应急处置方案、后续服务保障等,方案须贴合我校采购工作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8、项目负责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养老保险等材料。
9、近3年(2023年6月1日至今,以合****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服务类项目业绩材料,包括代理协议复印件、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0、申报机构认为能够体现自身综合实力、服务优势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1、申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
**省**市**区振商街86号 ****
联系人:
耿老师 138****5936
樊老师 137****3684
办公电话:0318-****614
六、评选程序
1、资格初审:我校组织专人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剔除不符合入围条件的机构。
2、实地考察(如有需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机构,择优组织实地考察,核实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
3、综合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实地考察结果,从专业能力、从业业绩、商业信誉、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4、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拟入围机构名单,在学校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入围机构有异议,可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诉,我校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入围机构正式签订入围服务协议。
七、入围机构管理与考核
1、入围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入围服务协议约定,认真履行招标代理工作职责,保障各项招标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在入围服务有效期内,我校将定期对入围机构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分配、后续续用的重要依据。
3、入围机构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违反协议约定或考核不合格的,我校有权解除入围服务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各招标代理机构须保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入围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我校后续各类遴选活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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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