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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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
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石灰石
招标编号 **** 招标企业 ****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6 14:23:01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9-18 15:05:00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9-18 15:00:00
付款方式 现款 付款模式 计划付款
联系人 林宇华 联系电话 177****3539
决标方式 单价决标 保证金 0.0
地址 **省**市**市西园镇遂林村999号
标的信息
序号 物料/品名名称 规格型号 物料数量 物料单位 标的税率 交货期(天) 提报单位 提报人 备注
1 石灰石 40-80 100000.0 吨 13 10 废钢辅料处 林宇华
投标须知


一、招标要求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当 MgO≥2.0%时,每增加 0.1%扣 0.5 元/吨(平均结算);2、当 MgO≥3.0%时,每增加 0.1%扣 1 元/吨(平均结算);3、当 Ca0≥53%时,每高 0.1%加 0.3 元/吨(平均结算,最高奖励6元);4、当 Ca0≤53%时,每降低 0.1%扣 1.5 元/吨(平均结算);5、当 Ca0≤52%时,每降低 0.1%扣 2 元/吨阶梯式单样结算;6、当 Ca0≤51%每降低 0.1%扣 2.5 元/吨,阶梯式单样结算扣款;7、当 CaO≤50%,按 60 元/吨按单样结算;8、当 CaO≤49%,按 45 元/吨按单样结算;9、当 CaO≤46%,按 5 元/吨按单样结算;10、关于 Si02 的考核指标为结算时该批货物全取 加权平均值,平均值应≤1.8%,平均值当 1.8%<Si02≤2.3%时,每增加 0.1%扣 6 元/吨(平均结算);平均值当 2.3%<Si02≤2.8%时,每增加 0.1%扣 10 元/吨(平均阶梯式结算);平均值 Si02>2.8 时,汽车运输结算的该批货物结算仅按 20 元/吨结算;火车运输结算的该批货物仅按 40 元/吨结算。:13、因指标问题当 Mg0, Ca0.****.三个指标单样考核扣款超过合同单价的话直接没收按 0 元/吨。14、单车粒度小于 3cm 超过 25%,扣当车净重的 30%,单车粒度小于 3cm 超过 30%,扣当车净重的 50%,所有粒度化验结果均纳入平均考核。粒度大于 8cm 的总重量应少于货物总重的 5%,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且不返还货物,粒度小于 3cm 的重量应少于货物总重的 8%,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且不返还货物

执行国家标准。产品满足需方现场使用要求,未达到需方要求,需方有权不予接收。产品质保期为上线正常使用一年,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质保期内因供方产品造成的事故,从事故之日起延续无偿质保服务期。

2.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到货,需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收。其余事项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执行。

3.合同解除

供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交付合同中所订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条款,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方责任的权利。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地点

协商解决,****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5.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经供、需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于供方未及时供货或产品质量达不到需方要求造成需方生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使用供方产品过程中,由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发生各类事故,供方需根据事故责任予以赔偿;供方在供货运输以及在需方厂内发生的一切工伤及行政事故,费用自理、责任自负;传真件合同与原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国法律;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商(出具生产厂家授权)。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三、意向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特殊行业要求的,也需提供特殊行业运营资质。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若需变更请提交最新信息)。

3)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提交时间:投标前完成注册提交。

3.提交方式:中联钢信招采平台提交。


四、供应商投标承诺

1.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2.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3.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针对缴纳保证金的招标项目在开标前需按照本项目设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弃标,并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标书代写

4.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正常履约的需求方收到标的后返还保证金), 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五、投标方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信息发布网址: https://bid.****.com/****中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六、投标纪律注意事项

1. 为了保证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经济利益,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在招标活动中向投标人询问招标报价,投标人也不得向招标人咨询其他厂家报价,如发现上诉违法行为,我司将对其严肃处理,永久取消投标资格,如遇我司工作人人员向投标人询问招标报价,透露其他投标报价以及索要财务等行为,请拨打廉政服务电话进行举报,我司将投诉人身份予以保密,共同维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好招投标环境;

2.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供应商在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洁诚信守约原则,履行应尽义务,严禁发生贪污腐败行为,如发生腐败行为,按百倍价值进行处罚,冻结所有货款,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3. 未响应平台招标条件要求,又未作出招标条件响应澄清的,取消该次投标资格;

4.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罚表内不良行为,招标方将根据判定项对投标方进行处罚。


七、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

2.联系地址:**省**市**市西园镇遂林村999号


3.采购联系人: 林宇华

4.联系电话: 177****3539(仅咨询了解招标需求问题,具体需求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电话沟通仅作咨询使用,不作为招标需求标准)


八、平台咨询

1.平台客服电话:****088063(仅咨询平台及投标操作问题)

2. ****中心咨询电话:150****9810、155****5201(仅咨询平台及投标操作问题)

3. 廉政服务电话:155****5201(微信同号,廉政服务咨询电话仅用于举报贪污腐败行为,不对招标投标信息做任何解答,非廉洁问题请联系"招标方采购联系人、平台客服电话、****中心咨询电话"如在联系招标需求咨询、平台操作及投标操作问题存在对接人服务质量差或电话无人接听,微信无人添加的情况,也可拨打廉政服务电话进行投诉)

4. 廉洁问题举报邮箱:****4334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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