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
三、中选信息
中选申报人名称:**省属企业改革****公司
中选申报人地址:**省**市**区华山路808****广场A座10楼
中选费率:管理费率1(投资期):0.7%/年
管理费率2(退出期):0.35%/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申报相关各方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1)申报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申报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申报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申报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申报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申报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3)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申报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兰家辉
联系方式:177****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阚宏博、王振华
电 话:0551-****1393、180****5806
七、附件
1.开标记录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