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新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恢复公告
致:各投标人
****的**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新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26年8月25日****交易中心组织了开标活动,并于2026年9月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市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工作指引》规定,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对评标报告开展了审查工作。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经行政监督部门2026年9月8日回函同意,****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发布了暂停公告。2026年9月14日招****委员会进行了复核,现复核工作已完成,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并按程序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标书代写
现将“**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新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次评审结果、复核原因及复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评标结果标书代写
**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新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于2026年9月1日完成评标工作,评标结果如下:标书代写
| 推荐顺序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
总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5979.92元 |
79.85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0688.02元 |
79.74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4991.80元 |
77.39分 |
二、复核原因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市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工作指引》规定,对照指引中《评标报告审查表》审查内容,对评标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发现部分投标人技术标存在使用人员姓名代称、疑似设置特殊标记等情形,需进一步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复核,根据《**市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公平性自查工作指引》规定:发现异常情形的,****委员会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委员会进行纠正。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秉持审慎原则,招标人特向**滇池国****建设局、**滇池国****服务局****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报告进行复核。标书代写
根据**滇池国****建设局《关于****委员会复核的复函》及**滇池国****服务局《关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新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复核的回复意见》同意后,招标人于2026年09月14****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了复核。
三、复核结果
针对复核事项,****委员会全面复核,原评审结果正确,维持原评审结果。
| 推荐顺序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
总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5979.92元 |
79.85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0688.02元 |
79.74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4991.80元 |
77.39分 |
现复核工作已完成,恢复本项目招标活动。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质疑。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招标人:****
2026年9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16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服务局(0871-****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