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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中学分校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平教函〔2026〕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办学条件,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质量的需要,原则同****中学分校区工程。
二、项目名称:****分校区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镇马渭新村(原麻纺厂)。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4863.26㎡(约9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9600㎡,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1900㎡、综合用房1100㎡、风雨操场2200㎡、设备用房500㎡、学生食堂3100㎡、学生宿舍9900㎡、配套用房900㎡。配套设施工程面积50898.29㎡、红线外水电工程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智能化等基础设施。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45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99.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1.35万元,预备费1558.8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