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7-****073****环境局)
通讯地址:**省**市龙****大道492号(341700)
| 项目名称 | ****矿山渣****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赣****开发区富康工业园(****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赣****开发区富康工业园(****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47′15.258″,北纬24°50′41.330″,项目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7.647%。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矿山渣料中试****行政审批局批复(龙行审环批字〔2024〕38号)。本项目在矿山渣料中试项目基础上,对矿山渣料**化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优化改造,主要工艺为渣料酸溶、胺类萃取、回调除杂、萃取转型和尾水处理,对除氟剂原液净化设施,三效蒸发设备参数调整等,继续完成试验。 项目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厂房生产车间、公用工程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风险设施进行中试。 产品方案:本项目为中试项目,不得进行量产,周期为一年,以日处理80吨稀土矿山渣料能力的稳定生产工艺路线、工艺参数、产品质量为研发目的。待最新版《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正式出台实施之后,按照****生态环境厅批准实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酸溶废气、萃取废气、配酸废气、储罐呼吸气、三效蒸发废气。投料废气、酸溶废气、硫酸配酸及储罐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预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萃取、反萃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盐酸配酸及储罐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预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三效蒸发废气采用“喷淋系统”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化验室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5外排。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等其他因子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萃余液三效蒸发冷凝水、外购蒸汽冷凝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萃余液三效蒸发冷凝水、废气处****处理站预处理后****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外购夹套蒸汽冷凝水经厂区总排口****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铊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限值要求,废水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间接排放标****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相间污物、隔油渣、废机油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分析化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废旧**回收单位处置;铝残渣(酸溶渣)按照一般固废外售相关稀土回收企业进一步回收;废压滤滤布、喷淋沉淀渣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将酸溶车间、萃取车间、萃余液处理(除氟剂生产)车间、化验室、储罐区、危废暂存库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仓库、机修房、一般固废暂存库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办公楼、其他区域需要地面硬化处理。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项目厂区卫生防护距离为分别以酸溶车间、萃取车间、萃余液处理车间边界向外延伸50m的区域。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