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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 1 | **区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 | ******局、交通运输局、**局、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沈自然资发[2019]148号)要求:“对达到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的项目,在项目策划阶段或规划条件阶段,启动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为更好地支撑**区土地出让工作,促进土地开发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拟需开展土地出让前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 | 100 | 10月 | 无 | 2026年9月16日 |
| 2 | **区土地出让前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 为满足**区为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规范出让地块配套管网的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地下管网有序建设,更好地开展**区地块出让工作,需开展**区土地出让前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 197.2 | 10月 | 无 | 2026年9月16日 |
| 3 | **区土地出让前综合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为了更好推动**区高质量发展,保障项目有序实施,进一步指导土地出让和规划审批,需开展土地出让前综合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 200 | 10月 | 无 | 2026年9月16日 |
| 4 | **区用地性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机关应当应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机关提出专题报告,****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为了适应**区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划实施外部条件,****区委、区政府“项目为王”、 “落地为大”的发展理念,保证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地,需开展用地性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 187.5 | 10月 | 无 |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