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周县多个住宅小区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及服务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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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多个住宅小区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及服务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5 17:37

各位业主、住户:

为持续提升我县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居住环境质量,规范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业主、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自治区物业服务办法(试行)》《**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标准(三星级)》及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我局已于2026年9月14日对幸福家园小区、甘曲佳苑小区、鹏博家苑小区、新机关小区、**家苑小区、****医院小区、****医院小区、老**局小区统一开展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收费方式及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广泛接受全体业主监督。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小区基本情况

本次物业服务覆盖上述所有小区红线范围内全部公共区域、共用部位、配套设施设备及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各小区住宅体量及配套设施概况如下:

1.幸福家园小区:住房159套,涵盖80㎡、45㎡、30㎡户型;

2.甘曲佳苑小区:住房139套,涵盖70㎡、60㎡、45㎡、40㎡户型;

3.鹏博家苑小区:住房214套,涵盖60㎡、45㎡、40㎡户型;

4.新机关小区:住房156套,涵盖70㎡、60㎡、45㎡户型;

5.**家苑小区:住房428套,涵盖30㎡、45㎡户型;

6.老**局小区:住房40套,涵盖45㎡、60㎡户型;

7.****医院、****医院小区:合计住房428套,涵盖62㎡、47㎡户型。

小区配套设施包含:****医院)、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幸福家园小区、甘曲佳苑小区、鹏博家苑小区、****医院小区)、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公共照明、垃圾分类及处置、机(非机)动车停放区、绿化等。

二、服务模式及履约期限

1.服务模式:采用包干制物业服务模式。除房屋主体结构、防水、门窗、主管网改造、设备更新、第三方检测、法定规费等合同约定除外费用外,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全部人工、物料、运维、能耗、税费、管理及风险等全部运营成本,全面负责小区各项物业服务工作。

2.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实行一年一签考核续约机制,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三、核心物业服务标准

本次选聘物业企业严格按照**自治区三星级物业服务标准开展专业化服务,核心服务内容及标准公示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具有专门的管理地点和机构,****中心,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

4.配备物业服务经理,其有4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协会活动。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6.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及便民服务或能提供外来联系单位。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社区活动。

7.****中心,****中心需提供每日不低于8小时的业主业务受理接待,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3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8.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诉求跟进完毕,有相关回访记录。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0.四层以上2栋配置保洁员不少于1名,四层以下3栋配置保洁员不少于2名,楼栋公共区域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各小区须配备持证专业水电工至少1名、巡逻人员1名、门卫人员不少于2名。

11.****公司须有一只不少于6人专业化维修团队。

11.企业开展民调,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①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公司维修范围之内的,及时组织修复;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5.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6.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充电桩日常维修和维修工作。

(三)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②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发现房屋结构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作好记录。

3.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服务范围之内的,及时组织修复。达到使用年限,无法政策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更换更新。

4.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周检查2次,每季度保养1次,设备房每月清洁1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若电梯发生故障,专业维修人员2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出现困人情况15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建立消防责任制,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及火灾消防预案。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每月度1次巡查围墙、屋面排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围墙完好,保障排水畅通;每周1次巡查道路、路面、井盖等,保持路面平整、无积水;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保证户外设施安全使用,并做好巡查记录。

7.小区道路平整,****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每月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8.每周3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具,公共区域线路维修,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100%。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

10.小区内24小时内无牲畜和粪便。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边门定时开放并专人看管,门卫有交接班记录。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并有巡逻记录;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值守,有中央监控室的24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低于15天。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外来车辆有登记记录。

4.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车辆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1次;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全年不少于120课时,进行继续教育。

(五)保洁服务

1.4层以上按每幢设置垃圾桶,实行垃圾分类,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果壳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3天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3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视情况疏通和维修;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以上所****公司自行解决。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六)绿化养护管理

1.小区绿化率在25%以上,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建立绿化管理台账,编制月、季、年度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制定养护措施。

2.草坪生长良好,常年保持平整,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覆盖率高于95%,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每年普施有机肥1遍。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乔、灌木、攀缘植物按照季节及景观效果要求修剪,树形符合自然特征,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无枯枝、缺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当施肥,每年普施有机肥1遍,部分花灌木增施追肥1次。

4.夏秋季节每周1次/春冬季节每月2次组织浇灌、施肥,做好防涝、防冻。每年中有1次以上花卉、景点布置。

5.每年5至9月份,每月1次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年无明显病虫灾害。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备完好,整洁无损,绿地设有爱护绿化的提示片,对大型乔木、珍贵树木悬挂标识牌。

7.绿化产生的垃圾,重点区域随产随清,其他区域日产日清。

(七)其他管理

1.****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红色物业活动1次以上,****活动室。

2.使用门禁、车管等智慧物业相关设备或软件系统;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设备;****社区养老方面有制度、措施。

3.参加**自治区房地产业企业信用评价,并获得C级及以上评级。

4.参加物业行业考察学习活动、培训活动,出勤率50%以上。

6.在**房协官网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星级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维修收费价格表、家**养老业务收费标准等信息。

7.做好疫情等突发或应急事件防控措施或制度,有设置应急隔离地点或有相应规划。

四、费用收取方式

本次小区物业服务费用如下:底层公寓(四层以下无电梯):1.7元/㎡/月,高层公寓(四层以上有电梯):2.2元/㎡/月。费用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直接向各位业主、住户收取。

五、监督与投诉渠道

物业服务企业将全程公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24小时投诉报修电话,常态化受理业主咨询、求助及投诉,对业主诉求24小时内响应答复,全程跟进处置并完成回访。县住交局及小区业主代表将常态化对物业服务质量、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服务不达标、履职不到位的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扣分、追责,确保全体业主权益。

六、其他说明

本次选聘的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须严格遵守采购需求及物业服务合同全部条款,足额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各项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品质。全体业主、住户可积极配合物业规范化管理,共同维护整洁、安全、有序、优美的小区居住环境。

本公示长期有效,物业服务全过程接受广大业主、住户监督。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公示联系方式反馈至主管部门。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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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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