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3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不含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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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
| 1 | ****环境局**分局关于**龙林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礼环评表发[2026]19号 | 2026.9.9 |
| 2 | ****环境局**分局关于**中坝镇2025年堤防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礼环评表发[2026]20号 | 2026.9.9 |
| 3 | ****环境局****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礼环评表发[2026]21号 | 2026.9.9 |
| 4 | ****环境局**分局关于**盐官镇卯水河、西汉水河道疏通清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礼环评表发[2026]22号 | 2026.9.9 |
附件1、****环境局**分局关于**龙林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2、****环境局**分局关于**中坝镇2025年堤防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3、****环境局****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4、****环境局**分局关于**盐官镇卯水河、西汉水河道疏通清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